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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铜柱名曰“溪州铜柱”。建造于后晋天福五年(940 年)。后晋天福四年(939 年),溪州刺史彭士愁与当时占据湖南的楚王马希范发生溪州之战。彭士愁战败后于后晋天福五年(940 年)与马希范议和,把战争的经过和议和的条款,镌刻于铜柱之上。溪州铜柱下为圆形,上端为八方形,每方宽 15 厘米,直径 39 厘米,柱壁厚约寸余,柱实长为 2.98 米,除顶部有残损外其他保存完好,柱身的八个面上前后相接地刻写着 2600 余字的铭文。溪州铜柱树立时兼具纪念碑性和实际政治功能,特殊的形制和丰富的铭文对研究湘西古代文化及民族等具有重大意义。 1961 年 3 月 4 日,溪州铜柱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溪州铜柱”是全国唯一的汉蛮言和的信物。溪州铜柱建造于后晋天福五年(940 年),正月开铸,七月告竣,八月镌文,十二月立柱。溪州铜柱初立何地,历说无考,尚无定论。北宋太平兴国七年(982 年),溪州铜柱第一次迁移,这次移动范围在古黔安(今会溪坪)河滩——岩柱湾一带。北宋天禧元年(1017 年),溪州铜柱因战争从岩柱湾一带迁于明溪城。北宋至和二年(1055 年),溪州铜柱被宋军掳走,嘉佑二年(1057 年),宋军归还溪州铜柱。重新立于古黔安茶滩之上。清雍正三年(1725 年),湖南彝陵总兵周一德,假借天命神助推倒铜柱。清朝中期,溪州铜柱柱上铜顶被盗,沉于江心,柱内铜钱也被盗抢。清光绪十一年(1885 年),永顺府知府张曾扬建亭保护溪州铜柱。民国年间,溪州铜柱保护亭被毁。 1969 年春,因湖南省沅陵县修建凤滩水电站,会溪坪与溪州铜柱竖立地均在淹没区内。根据水电站的规划,溪州铜柱属迁移文物。后经县、州、省文物部门呈报国务院批准,同意将铜柱迁移至永顺县王村丛山包竖立,并建亭保护。1990 年 3 月,由于永顺县王村丛山包溪州铜柱的安全条件差,后经国家文物局批示,于同年 6 月由永顺县文物管理所将溪州铜柱再迁移至王村河码头的“王村湘西民俗风光馆”,陈列保护宣传。溪州铜柱柱身刻着“复溪州铜柱记”2600 余字的铭文。“记文”“誓词”及标题衔名共二十五行,每行五十六字,全部为楷书。溪州铜柱铭文包括两个主要部分:第一部分是马楚天策府学士李弘皋撰写的《复溪州铜柱记》,由散文体的“记”和七言韵文体的“颂”组成,其后有监造官的题名;第二部分是溪州与马楚政权盟誓的誓状,包括誓词和一份 19 人的立誓者题名。在这两部分之后,还有两行较小字体的建造题记,记录铜柱树立的时间,更重要的是其高度、重量和形制,应是铜柱树立之时刻上的。除此之外,在这些铭文因平阙或分段留下的空白处,还刻有一些人的结衔题名,字体与前面两段明显不同,为北宋时期加刻,与铜柱原有的铭文毫无关系。明朝周惠畴有诗赞溪州铜柱云:黄金铸就几千年,胜迹曾闻父老传。眼底诸峰皆委地,山中一柱独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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